下定義和作詮釋的區(qū)別 兩者分別有什么作用

中考語文
2022/12/12
下定義和作詮釋的區(qū)別:從形式上看,下定義在說明事物本質特征時,常用判斷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詮釋可用多種句式來表述。此外,下定義還可用公式來表示:被定義概念=種差+屬概念。“屬概念”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屬的大類,也就是歸類;“種差”就是在大類之中,被定義概念與同類相鄰概念間的主要差別。
下定義和作詮釋的區(qū)別從形式上看,下定義在說明事物本質特征時,常用判斷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詮釋可用多種句式來表述。
此外,下定義還可用公式來表示:被定義概念=種差+屬概念。“屬概念”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屬的大類,也就是歸類;“種差”就是在大類之中,被定義概念與同類相鄰概念間的主要差別。
從特點上看,下定義要準確簡明,概括性較強;作詮釋則具體而通俗,有時帶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從科學性的角度看,作詮釋的語言比不上下定義。
從內容上看,下定義著眼于事物的本質屬性,作詮釋注重于外觀的表象、性質和特點。
下定義的作用1.下定義的作用:用特定的方式解釋事物的特征/推理,使解釋更容易理解。
2.下定義是一種簡單明了的語言,用來概括事物的本質特征。定義必須掌握被定義事物的基本屬性和本質特征。
3.下定義是說明文常用的說明方法。例如,它通常以判斷單句的形式出現,其格式多為“×××(種概念)為×××(一個概念)的×××””。
作詮釋的作用是什么作詮釋的作用:從一個側面,就事物的某一個特點做些解釋。作詮釋對說明的對象解說往往側重于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或者解說它的構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質的因素,因而說明的內容不能與被說明的對象變換位置。
例句:這里所說的“某種意義”,指的是能為收信者所感覺到、理解到的東西(信號或符號),反之,收信者所無法感覺和理解的,就不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