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定了!事關校園電動車綜合整治

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1-9-11 22:03:57 文/毛曉莉 圖/鄧鴻煊
北
金 職
南
N
Jin Zhi
S
校園那么大 真想去看看
騎上我心愛的小電驢
ta永遠都不會堵車…
等等!
關于電動自行車的那些事兒
你知道嗎?
據(jù)“金職調查”小程序統(tǒng)計
在金職
大約有10.76%的同學擁有電動自行車
數(shù)量達到驚人的1800+!
而其中,超過一半的電動車未上牌照
約40%的同學
不熟悉《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但是99.36%的同學表示
自己會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
近9成同學表示支持
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
那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吧!
2020年,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并于當年7月1日起施行,我們一起學習、一起遵守!
點擊文末跳轉鏈接,我們一起學《條例》!
以下是小金從《條例》中選取的特別需要大家注意的幾條:
!
第十條
電動自行車應當經(jīng)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行駛證、號牌并在指定位置懸掛號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本條例施行前購買且已經(jīng)公安機關備案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懸掛公安機關核發(fā)的臨時通行號牌。
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tǒng)一監(jiān)制。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實行電子化管理。
禁止偽造、變造或者買賣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
禁止駕駛無行駛證、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或者偽造、變造、冒用行駛證、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
第十一條
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應當自購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縣(市、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交身份證明、購車發(fā)票或者其他合法來源憑證、整車出廠合格證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可以持有效購車發(fā)票或者其他合法來源憑證,自購車之日起十五日內臨時上道路行駛。
!
第十七條
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相關道路通行安全的規(guī)定。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電動自行車搭載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在后座使用兒童座椅。
因年邁或者身體健康等原因導致駕駛能力欠缺的人員,應當避免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
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 禁止實施下列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一)拆除或者改變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導致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
(二)改變電動機、蓄電池組等影響車輛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裝電動自行車或者將無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加裝動力裝置的;
(四)加裝座位、車篷、車廂、支架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駕駛安全的裝置的。
目前校內使用電動自行車存在問題
較多車輛沒有按照要求上牌行駛;
電動車輛亂停亂放現(xiàn)象;
電動車充電未到指定區(qū)域充電,充電電源私拉亂接存在消防隱患;
部分電動車車主存在轉借無駕駛資質人員現(xiàn)象;
部分電動車輛存在違規(guī)載人現(xiàn)象;
部分電動車輛存在超速行車現(xiàn)象;
行駛中存在不戴安全帽現(xiàn)象。
電動自行車違章使用隱患多
以下案例提醒時刻警醒我們
案例一
某高校新聞專業(yè)的劉同學在校園里被疾馳的電動車撞成重傷。
案例二
某高校三名男生騎電動車與迎面騎自行車的女生因錯車不及時相撞,當時就導致女生頭痛,左耳流血,倒地不起,后由120送往醫(yī)院救治。
案例三
某高校兩名女子騎電動車因穿梭人群空隙,不慎將軍訓剛結束解散要去取水杯的強某撞倒,當時便導致強某頭暈惡心,倒地不起,隨后由120送往醫(yī)院。
案例四
某高校兩名騎電動車的學生出校門時與一輛機動車相撞,因電動車速度過快,導致一死一傷。
(圖文來源于網(wǎng)絡,僅供參考)
對于以上令人心痛的案例
大家應該清楚電動車如果使用不當
也會給我們帶來慘痛的代價
校園安全是頭等大事
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好的措施
為避免上述悲劇在金職發(fā)生
學校從9月份開始組織開展
校園電動車綜合治理
治理思路
倡導綠色低碳生活
鼓勵文明安全出行
加強科學規(guī)范治理
創(chuàng)造和諧有序環(huán)境
主要措施
實行總量控制
根據(jù)學校實際,設置校園內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總量。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逐年減少校園師生電動自行車數(shù)量;從2021級新生開始,原則上禁止使用電動自行車,在發(fā)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時,已告知學校電動自行車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明確學生不允許購買或攜帶電動自行車進校。
2021級的萌新們
不需要再購買電動自行車進校啦
學校都給大家安排好啦!
強化存量管理
對師生現(xiàn)有的電動自行車實行按部門配額實名登記上牌制度,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原則不允許在校內騎行;學生畢業(yè)時,通行證即作廢,自行處理電動自行車或帶離學校;不允許向與學校無關的外來人員發(fā)放通行證;對于校園內長期不使用的“無主”車輛,學校按規(guī)定將予以清理。
你在金職的電動自行車
上牌了嗎?
實施智能管理
學校將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自助充電配套設施的選址、建設與維護,并引進電動自行車智能管理系統(tǒng),制定電動自動車“交規(guī)化”管理制度,執(zhí)行電動自動車“交規(guī)化”管理。
以后同學們在校內騎行電動自行車
需辦理通行證哦!
增加出行方式
(1)引進共享單車。為了方便師生校園出行,借鑒兄弟院校經(jīng)驗,引入校園共享單車,共享單車由第三方機構負責運營與維護;學校保衛(wèi)處將對第三方機構運營與維護情況加強嚴格考核與監(jiān)管。
(2)開行校園通行車。根據(jù)師生校園出行需求適時引入電動觀光車,按“公交化”開行校園電動觀光車。
哇!共享單車來了
還有校內通行車
愛了愛了!
強化日常監(jiān)管
學校保衛(wèi)處將對校園電動自行車和共享單車的文明出行進行嚴格監(jiān)管,對違反規(guī)定亂停、亂放等行為的車主進行批評教育和“交規(guī)化”管理,定期向其所屬部門或學院通報違規(guī)情況,禁止無通行證的電動自行車進入校園。
“交規(guī)化”管理
安全!安心!
患生于所忽,禍起于細微
筑牢校園安全防線
需要我們著眼細微
安全文明地使用電動車
有防則安,無防則危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居安思危,警鐘長鳴
希望人人都能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章制度
主動綠色出行
共同營造安全、美麗、文明的校園
點擊圖片,我們一起學黨史!▲
來源:學生處 保衛(wèi)處 網(wǎng)絡文字:林報春 周思愷 王璐
編輯:董浩宇 王藝琪
責任編輯:凌鏡 金根中 陳曉明
推送:董浩宇
大家都在看
所以,金職到底有幾個食堂?▲
2021級萌新大數(shù)據(jù),今年的男女比是······▲
教室里又坐滿了人,這是我們的青春······▲
和小金一起“在看”金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