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2021-9-17 09:41:30 文/齊美琳 圖/金建
關于開展2021年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
根據(j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21〕50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滬府教督辦〔2021〕17號)要求,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各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開展?jié)M意度調查,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時間
調查時間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調查對象
社會人士、教師和學生;
三、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圍繞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重點,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質量、政府治理、總體評價等方面。
四、工作要求
1.積極參與調查。請社會人士(家長)、教師積極參與問卷調查,及時掃“調研二維碼”。全面配合,做好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工作。
2.堅持實事求是。為提高調查實效,杜絕虛假填報行為,確保調查結果客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