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馬上來了, 您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準備好了嗎?

濟南京翰教育
2021-1-10 12:49:33 文/趙天宇 圖/史梓涵
2020年就要過去了,在年底忙碌的日子里,濟南京翰教育提醒您:請再次確認2020年是否充分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同時做好2021年稅前扣除信息的準備工作。
三類情況
請您對照以下三類情況
分別進行不同的處理
情形一
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發(fā)生變化
如果您2021年各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均不發(fā)生變化,即與2020年度已采集信息完全一致,則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或“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web端)” 的“一鍵帶入”功能,將2020年度已填報且需要在2021年度繼續(xù)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自動帶入到2021年度,在2021年1月份開始繼續(xù)享受各項扣除。
以手機APP操作為例,步驟如下:
1.登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首頁,選擇常用業(yè)務中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
2.扣除年度選擇“2021”,然后點擊下方“一鍵帶入”。
3.點擊“確定”進入后,點擊右上角“一鍵確認”,即可將2020年的信息帶入到2021年度。
情形二
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fā)生變化
如果您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fā)生變化(包括新增、終止或信息變化),則應在2020年12月份通過“個稅手機APP”或“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web端)”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塊,進行相關項目的新增、刪除或修改,確保自2021年1月份開始按照最新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稅前扣除。
以手機APP操作為例,步驟如下:
●新增項目時,請選擇扣除年度為“2021”,然后進入下面需要新增的模塊,進行新增填報即可。
●如果您需要修改或刪除2020年度的信息,則可以通過“一鍵帶入”方式,點擊對應項目右方的“待確認”按鈕,進入后進行修改或刪除操作。
修改或刪除保存后,再點擊右上角的“一鍵確認”按鈕,修改后的信息即可帶入2021年度
情形三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采集完整
或信息發(fā)生變化未及時修改
如果您發(fā)現(xiàn)2020年度未及時申報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或者年度中間信息發(fā)生變化未及時更新,建議您盡快通過“個稅手機APP”或“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web端)”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塊,進行相關項目的新增或修改操作,確保2020年度信息準確。
△【備注】:如果2020年度中間有60周歲以上的老人去世,則在2020年度無需刪除贍養(yǎng)老人信息,可以繼續(xù)享受扣除直到2020年12月份。自2021年1月份開始,如果父母均已過世,則不再享受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應在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時將該項目刪除。
快來進行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確認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