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課堂(12)

內蒙古工業(yè)大學
2021-10-20 09:53:13 文/阮思琪 圖/何穎
普法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yǎng)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yè)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chuàng)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jīng)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yǎng)和選拔婦女干部。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yǎng)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yǎng)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shù)臋嗬屠,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黨委宣傳部融媒體中心
來源 | 共產(chǎn)黨員網(wǎng)
編輯 | 呂鳳偉
責編 | 尚進
審核 | 王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