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理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普通類招生章程
2022/5/30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高校名稱:沈陽理工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qū)南屏中路6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13.1萬平方米(約合1695.3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3.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7.9平方米;生師比17.5;專任教師1030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4.1%;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5457.8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7893.7元;圖書142.1萬冊,生均圖書71.7冊。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
學校綜合考量經濟社會發(fā)展、辦學條件、畢業(yè)生就業(yè)情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人才需求規(guī)劃為參考,動態(tài)調整招生計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完成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協作計劃、宏觀調控計劃任務,招生計劃重點向中西部地區(qū)傾斜。
預留計劃比例:普通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上年預留本科招生計劃數。
預留計劃使用原則: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使用。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yè)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英語”專業(yè)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以下專業(yè)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金融學、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3.其他說明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執(zhí)行。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區(qū))設置的招生專業(yè)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學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采用“3+1+2”選考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區(qū)),學校(專業(yè))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選考科目與2019年公布的選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專業(yè)設置說明
序號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學習年限 | 科類1 (非高考綜改革省份) | 種類2(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 | 授予學位門類 | 學年 學費 (元/年/生) |
1 | 020301K | 金融學 | 4 | 3-6 | 理工 | 物理歷史兼 | 5200 | |
2 | 050201 | 英語 | 4 | 3-6 | 文理兼 | 物理歷史兼 | 文學 | 4800 |
3 | 050202 | 4 | 3-6 | 文理兼 | 物理歷史兼 | 文學 | 4800 | |
4 | 070102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理學 | 5200 |
5 | 070302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理學 | 5200 | |
6 | 080202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7 | 080203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8 | 080204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9 | 080205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10 | 080207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11 | 080214T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12 | 080301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13 | 080405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14 | 080406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15 | 080409T | 粉體材料科學與工程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16 | 080601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17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18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19 | 080705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理學 | 5200 | |
20 | 080801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21 | 080803T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22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23 | 080903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24 | 080907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25 | 081301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26 | 082102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27 | 082103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28 | 082104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29 | 082105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30 | 082106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31 | 082107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32 | 082108T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33 | 082502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34 | 082901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200 | |
35 | 120102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管理學 | 5200 |
36 | 120201K | 4 | 3-6 | 文理兼 | 物理歷史兼 | 管理學 | 5200 | |
37 | 120203K | 4 | 3-6 | 文理兼 | 物理歷史兼 | 管理學 | 5200 | |
38 | 130502 | 4 | 3-6 | 文理兼 | 物理歷史兼 | 藝術學 | 10000 | |
39 | 130503 | 4 | 3-6 | 文理兼 | 物理歷史兼 | 藝術學 | 10000 | |
40 | 130504 | 4 | 3-6 | 文理兼 | 物理歷史兼 | 藝術學 | 10000 | |
41 | 081301H | 化學工程與工藝 (中外合作辦學)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32000 |
42 | 080202H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中外合作辦學)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0000 |
43 | 080901H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中外合作辦學)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0000 |
44 | 080301H | 測控技術與儀器 (中外合作辦學)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0000 |
45 | 080405H | 金屬材料工程 (中外合作辦學)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學 | 50000 |
注:學費標準以相關部門批復為準。
四、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沈陽理工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沈陽理工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沈陽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學費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住宿費收取標準
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在每年開學初,按所學專業(yè)學年學費標準收取學費,學年結束時按專業(yè)學費和學分學費結算。學生按學分制培養(yǎng)方案正常完成學業(yè)所繳納的學費總額原則上不高于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具體按照《沈陽理工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
學年學費:見“三、專業(yè)設置說明”。
住宿費:800-1200元/年/生。
2.學費、住宿費退費辦法
按照《沈陽理工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學生因生病、出國等原因休學、停學、退學,免收休(停、退)學期間的專業(yè)學費。申請休(停、退)學時,不退還當年的專業(yè)學費和已選課程的學分學費。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開除學籍的學生,不退還當年的專業(yè)學費和當學期的學分學費。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依據《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學校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時間,按月(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計退剩余住宿費。
3.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扶困助學的具體措施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為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沈陽理工大學實行“獎、貸、助、補、減”等資助政策,并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入學設立“綠色通道”。
(1)獎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獎學金”、“兵工獎學金”、“校友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
(2)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fā)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qū))辦理的助學貸款。目前已在全國多個省市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包括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具體事宜請咨詢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3)助學金: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每年評選“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年,二等2750元/年。同時設有臨時性助學金,在教學、科研、管理、后勤服務及各項公益勞動等方面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崗位,讓他們通過勤工助學方式,獲取一定的報酬。
(4)減免:按照學校相關政策,對孤兒大學生、因特殊情況導致無法正常就讀學生實行學費、住宿費減免;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在校生、畢業(yè)生執(zhí)行國家資助政策進行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學費減免。
(5)綠色通道: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先入學,入學后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采取相應的資助措施,保障每一位經濟困難新生能夠順利入學。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1.中波4+0合作辦學項目
沈陽理工大學與波蘭西里西亞技術大學合作舉辦的“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本科教育項目采用“4+0”辦學模式,學制4年。學生在沈陽理工大學學習4年,由波蘭西里西亞技術大學提供部分課程教育。在沈陽理工大學完成4年的學習后,成績合格者可獲得沈陽理工大學頒發(fā)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該專業(yè)在本校同批次錄取,只錄取有志愿的考生,招生計劃以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該專業(yè)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2.中俄4+0合作辦學機構
沈陽理工大學與俄羅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學合作舉辦的“沈陽理工大學托木斯克理工大學國際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共開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金屬材料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測控技術與儀器(中外合作辦學)”4個專業(yè),采用“4+0”辦學模式,學制4年。學生在沈陽理工大學學習4年,由沈陽理工大學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學共同授課。
在沈陽理工大學完成4年的學習后,成績合格者可同時獲得沈陽理工大學頒發(fā)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學頒發(fā)的學士學位證書。托木斯克理工大學頒發(fā)的學士學位證書包括: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頒發(fā)機械制造專業(yè)學士學位證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頒發(fā)信息學與計算技術專業(yè)學士學位證書、金屬材料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頒發(fā)材料學與材料工藝專業(yè)學士學位證書、測控技術與儀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頒發(fā)儀器制造專業(yè)學士學位證書。學生獲得托木斯克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不以出國學習時間作為必要條件。
以上專業(yè)在本校同批次錄取,只錄取有志愿的考生,招生計劃以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七、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根據本校生源情況、計劃情況及模擬投檔線,以不低于招生計劃1∶1,自主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guī)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院校志愿及錄取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qū))及批次,按照該省(市、區(qū))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于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qū))及批次,錄取時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時,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對于有特殊要求的。ㄊ、區(qū))及批次,按照該省(市、區(qū))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執(zhí)行各。ㄊ、區(qū))級招考部門關于高考加分的規(guī)定,高水平運動隊不執(zhí)行所有高考加分項和分值。
5.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
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yè)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其他省(區(qū)、市)實行“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以考生投檔成績(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yè)志愿(不含專業(yè)服從志愿)錄取,專業(yè)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yōu)先滿足有專業(yè)志愿的考生。當考生分數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直至錄取額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做退檔處理。
6.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7.特殊類型招生提示
(1)藝術類
按《沈陽理工大學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執(zhí)行。
(2)高水平運動隊
按《沈陽理工大學2022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zhí)行。
(3)遼寧省農村專項計劃
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作為普通類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組成部分一并填報,單獨設立投檔單位,不再單設錄取批次。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4-24686088
官方網址:http://www.sylu.edu.cn
微信平臺:sylu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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