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參考:廣州中醫(yī)藥大學2022年研究生復試內容

廣東考研復試
2023/3/17
2022年廣州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復試內容已經公布,復試工作通常由各學院實施,具體復試細則需要以各學院公布為準。
一、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和當前廣東省疫情防控要求,切實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教育部精準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綜合研判確定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二、復試內容
1.復試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知識與專業(yè)素養(yǎng),實踐(實驗)能力,綜合素質和創(chuàng)新能力,外語能力水平等。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滿分20分)
考生復試前提交材料包括學業(yè)證明、身份證明等。(復試前在院所指定的工作郵箱上傳復試資格審查等材料。郵件統(tǒng)一命名為:復試院所+專業(yè)名稱+準考證號+姓名。)
考生作自我介紹,復試專家小組就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健康等情況提問并評價。
(2)專業(yè)知識與專業(yè)素養(yǎng)考核(滿分20分)
復試專家小組隨機抽取專業(yè)題目,考生網絡遠程作答。復試專家小組就考生專業(yè)思維和運用能力追問,考生繼續(xù)作答。中醫(yī)藥相關學科還應重點考察學生中醫(yī)藥傳統(tǒng)文化、中醫(yī)思維、中醫(yī)臨床技能等中醫(yī)藥專業(yè)素養(yǎng)。
(3)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滿分20分)
復試專家小組隨機抽取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題目(各招生院所根據招生學科、專業(yè)特點制定),考生網絡遠程作答或演示;復試專家小組就考生操作追問,考生繼續(xù)作答。
(4)綜合素質和創(chuàng)新能力考核(滿分20分)
復試專家小組考察考生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與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情況,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紀律性和協作性(遵紀守法、團隊合作等),人文素養(yǎng)、行為舉止、心理健康、表達和禮儀等綜合素質;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考生與專家進行交流并回答專家提問。
(5)外語能力水平考核(滿分20分)
復試專家小組隨機抽取外語口語測試題目,考生網絡遠程作答;專家與考生外語對話交流,并回答專家的追問。
網絡遠程綜合考核一般應采用即時問答形式,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網絡遠程綜合考核由各招生院所組織,復試專家小組實施。所有復試專家小組須在指定的場所對考生進行遠程復試,嚴守紀律,復試專家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過程要有現場記錄。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
具體的復試安排由各院所根據招生學科特點制定并在院所網頁發(fā)布和通知為準,并報研究生院備案,考生須及時查看相關院所官網通知。
三、錄取原則與程序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將嚴格執(zhí)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且成績合格。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
4.錄取為定向就業(yè)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yè)協議;
5.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6.未按時提交畢業(yè)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
7.體檢不合格者;
8.提供虛假信息者。
(二)錄取程序
1.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網絡遠程綜合考核滿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按加權計算方式,初試總成績占60%,復試總成績占40%。即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60%+網絡遠程綜合考核成績×40%,綜合成績?yōu)榭忌淖罱K錄取總成績,由各招生院所認真核算,及時向考生公布,并按時將《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成績登記表》的電子版及紙質版(簽章)報研招辦。
2.確定擬錄取名單
各招生院所招生指標向“四重”人員(即重點學科、重點人才、重大平臺、重點科研項目)傾斜。
各招生院所招生領導小組按實際下達的招生分專業(yè)計劃(專業(yè)目錄中所列招生二級學科)擬定待錄取名單及遞補名單(兩份名單均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單審核無誤后由院所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后報送研招辦。研招辦匯總審查各招生院所的待錄取名單,提出擬錄取建議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認定后形成擬錄取名單,統(tǒng)一在校園網站公示。對擬錄取名單的公示時間為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考生上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擬錄取考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
復試時進行導師-學生的雙向選擇和確認導師的工作。擬錄取考生在入學后,由院所統(tǒng)一組織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
關于遞補名單:表明考生處于遞補狀態(tài),若院所待錄取名單中有考生提出放棄,則按院所遞補名單排序先后,遞次轉為待錄取,應由院所通知考生并經學校再次公示后,再辦理相關手續(xù)。
3.簽訂定向培養(yǎng)合同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在擬錄取公示名單公布后應及時與定向培養(yǎng)單位(人事部門)簽訂培養(yǎng)合同(一式三份),在6月30日前郵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取消擬錄取資格。
4.體檢
擬錄取考生應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醫(yī)院體檢,檢查血壓、身高、體重、辨色力、視力、內外科、血常規(guī)、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2年4月30日前提交體檢報告單的電子版或掃描PDF版至各招生院所指定的工作郵箱。未提交體檢報告者不予錄取。
體檢標準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廳〔2010〕2號)文件要求。體檢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5.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并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確定為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并由學校按照錄取名單發(fā)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6.調檔
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擬錄取名單的同時向考生發(fā)放調檔函和政審表,考生本人人事檔案和政審表應在規(guī)定時間前郵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辦。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合同》而影響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所有被錄取的研究生,報到注冊后三個月內,學校將會對考生的人事檔案和政審表等方面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