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學院2014年安徽省藝術類專業(yè)招考辦法

藝術類招生簡章
2020/10/29
一、招生專業(yè)、人數(shù)及收費標準
招 生 專 業(yè) (方 向) | 層 次 | 學 制 | 安徽省計劃數(shù) | 學費標準(元M年) | 科 類 |
環(huán)境設計 | 本 科 | 四年 | 45 | 9000 | 文理兼招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9000 | 文理兼招 | |||
視覺傳達設計 | 9000 | 文理兼招 | |||
產品設計 | 9000 | 文理兼招 | |||
動畫 | 9000 | 文理兼招 | |||
音樂學(聲樂、器樂) | 9000 | 文理兼招 |
二、報考條件
1、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確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2、熱愛藝術,并有一定的藝術基礎
3、身體要求: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等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三、報名地點及考試時間
省 份 | 考 點 | 類 別 | 報名測試地 點 | 報 名 時 間 | 專業(yè)測試時間 |
安徽省 | 合肥市 | 非美術類 | 安徽藝術職業(yè)學院 | 2014年2月17-18日 | 2014年2月19日 |
美術類 |
四、考試科目
類 別 | 專 業(yè) 名 稱 | 專業(yè)考試科目 |
美術類 | 服裝與服飾設計、環(huán)境設計、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 | 素描、色彩(專業(yè)測試總分200,素描、色彩各100分) |
非美術類 | 音樂學(聲樂、器樂) | 1、目測外形; |
五、錄取原則:
在安徽省藝術類相應類別統(tǒng)考合格考生范圍內,對高考填報我校志愿,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yè)測試成績合格,文化課考
試成績達到安徽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①環(huán)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產品設計:按(文化成績×40% + ?紝I(yè)成績×60%)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
②視覺傳達設計:按我校專業(yè)測試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
③音樂學(聲樂、器樂):按我校專業(yè)?紝I(yè)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上述招生辦法如與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