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高考照顧對象及審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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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6
【零二七高考網(wǎng)-2014河南高考照顧對象及審核辦法】
2014河南高考照顧對象及審核辦法
根據(jù)《河南省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委員會關(guān)于公布高考加分項目調(diào)整辦法并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招委[2012]2號),調(diào)整后的加分政策從今年起開始執(zhí)行。各級招辦要嚴格執(zhí)行照顧政策,明確專人負責照顧對象的審核工作,要求考生提供相應(yīng)的證書、文件的原件,認真履行審核人員簽字、考生確認手續(xù),并進行公示。具體照顧項目和審核手續(xù)見附件。
照顧對象證明材料經(jīng)縣級招辦審查無誤后復(fù)印存檔,審核人和考生均須在復(fù)印件上簽字。加分的照顧項目(附件第1--14項),縣級招辦審核后須報上一級招辦審核,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報省招辦審核(除省級優(yōu)秀學生外,加分照顧的項目均須報送照顧證明材料原件);不加分的項目(附件第15--20項),省招辦只接收數(shù)據(jù),不需要報送證明材料。各地上報省招辦的時間如下:
4月17日:鄭州、平頂山、鶴壁、三門峽、焦作、安陽、商丘、駐馬店、南陽、濟源和滑縣、永城、新蔡、鄧州;
4月18日:開封、洛陽、新鄉(xiāng)、濮陽、許昌、漯河、周口、信陽和鞏義、蘭考、汝州、長垣、鹿邑、固始。
對各類照顧對象考生,我辦匯總后將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wǎng)站(http//www.heao.gov.cn)集中公布,長期公示,接受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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