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通判的職權和作用

高中歷史
2022/1/20
宋為加強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府,輔佐知州或知府處理政務,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等州府公事,須通判連署方能生效,并有監(jiān)察官吏之權。通判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對州府的長官有監(jiān)察的責任。
通判的職權通判作為州府副職,與權知軍、州事共同處度理政事,“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可否裁決,與守臣通簽書知施行!泵x上,輔佐知州或知府,處理政務道,但各項公事,須通判連署方能生效。
此外,通判還被賦版予直接,向皇帝奏報州府內,州府、縣兩級,一切官員情況的權力!八抗儆猩品窦奥毷滦迯U,得剌舉以聞!奔嬗斜O(jiān)察性質,號稱“監(jiān)州”。
通判的作用北宋之初,為了加強對地方官的監(jiān)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職權過重,專擅作大,宋太祖創(chuàng)設“通判”一職。通判之掌除監(jiān)州外,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皆可裁決,但須與知州通簽文書施行。通判是兼行政與監(jiān)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偠灾O通判,其目的是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理,鞏固政權,也間接地提高了“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