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戲曲藝術職業(yè)學院2021年高職自主招生網絡考試視頻拍攝要求

北京戲曲藝術職業(yè)學院招生辦
2021-5-02 16:17:29 文/張梓涵
1、
拍攝前的要求
(1)考生需要選擇安全的場地進行拍攝,以確保自身安全。
(2)拍攝場地的大小要滿足考試取景需要。拍攝范圍內環(huán)境盡量簡單,以純色為主,不得出現(xiàn)任何顯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圖案、標識、背景等信息。考試時考生著裝不得有特殊標記,一律不許化妝。
(3)確保拍攝場地安靜,避免外界干擾,并將接收語音指令的音量調至合適大小。
(4)確保手機電量和存儲空間充足,防止在拍攝過程中因手機電量不足或存儲異常導致錄制中斷。
(5)禁用手機通話功能,建議退出微信、QQ、錄屏、音樂、視頻等可能會用到手機麥克風、揚聲器和攝像頭的其他應用程序,確保在拍攝過程中不被干擾。
(6)APP錄像不允許手機外接耳麥(含藍牙耳麥)等外接設備,系統(tǒng)檢測到外接設備時不能開始錄像,錄像中檢測到外接設備會強制停止錄像。
(7)拍攝前先進行取景并固定好機位,取景時應避免逆光拍攝?荚囘^程中的拍攝原則為:手機保持固定,通過考生的移動完成拍攝。建議考生采用三角支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手機,由他人配合完成拍攝。
2、
拍攝中的要求
(1)考試APP只允許使用最基本的錄像功能,屏蔽暫停、變焦(放大或縮小畫面)、美顏等功能,感覺畫面發(fā)虛可點擊屏幕進行對焦。
(2)拍攝時只能采用一個長鏡頭不間斷的錄制,聲音和圖像保持同步,期間不得轉切畫面。
(3)鏡頭應保持固定,拍攝要求畫面穩(wěn)定、聲像清晰,將考生全貌清晰展現(xiàn)。
(4)考生在展示過程中不允許使用麥克風和其他擴音設備。
(5)除語音指令內容和報幕外,其他內容要求全景拍攝,拍攝過程中,考生全程不得離開鏡頭范圍。
(6)開始拍攝前,考生需嚴格按要求進行站位(取景框內),將上半身展示在畫面中。
(7)開始拍攝后,考生應按語音指令進行考試,在進行相關專業(yè)展示、演唱(奏)正式開始前需原地自報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劇目名稱,然后移動到合適的位置進行展示,所有考試科目內容展示完畢后需起身站立鞠躬,示意錄像結束。
(8)音樂表演、曲藝表演專業(yè)伴奏人員在拍攝過程中需與考生同框,全程不得離開鏡頭范圍。其他專業(yè)拍攝時鏡頭中只允許出現(xiàn)考生本人,不得出現(xiàn)任何其他人員。
(9)考試過程中不允許出現(xiàn)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學校、培訓機構、指導教師、社會關系等個人信息,否則按作弊處理。
(10)考生必須保證所有展示內容真實有效。
(11)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將被視為違規(guī)并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