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2024年在疆招收飛行技術專業(yè)招生工作2023年11月1日啟動

北京招飛
2023/10/31
根據(jù)中國民用航空局、教育部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深化民航招飛校企合作的實施意見》(民航綜人發(fā)〔2017〕2號)及《中國民用航空局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yè)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民航發(fā)〔2019〕75號)精神及有關規(guī)定,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計劃在疆招收飛行技術專業(yè)學生,由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按照校企合作協(xié)議對報考考生開展相關招飛選拔工作。
一、招飛計劃及條件
(一)招飛計劃
30名理科考生,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學10名、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20名(最終以教育部公布的計劃數(shù)為準)。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培養(yǎng)目標為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飛行員。
(二)招飛對象
參加2024年自治區(qū)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的男性理科應、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年齡16-20周歲(2004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外語語種限英語。
(三)政治條件
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報考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品德優(yōu)良,志愿獻身民航飛行事業(yè),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guī)定》標準。
(四)身體條件
身高不應低于168厘米;體質指數(shù)(BMI)不應>24或<18.5(注:BMI=體重(kg)/身高(M)平方);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不低于0.1(C字表),單眼裸眼視力低于0.7(C字表)需戴眼鏡矯正到1.0(C字表),其它符合民用航空招飛體檢鑒定醫(yī)學標準。
(五)心理品質條件
參加民航局組織的飛行員心理選拔測試,其心理品質應滿足民航飛行職業(yè)需求。
(六)文化條件
高考成績須達到我區(qū)高考總分60%及以上,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95分及以上,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00分及以上。控制線上考生以文化課總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
(七)招飛地區(qū)
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奎屯、克拉瑪依、博樂、伊寧、庫爾勒、阿克蘇、阿勒泰等地為主要招生點,全疆其他地區(qū)有志于民航事業(yè)的考生均可報名。
二、招飛流程
民航招飛包括宣傳動員、報名推薦、初檢面試、體檢鑒定(含心理學測試)、民用航空背景調查、高考錄取等環(huán)節(jié)。以下時間為計劃安排。
(一)宣傳動員: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
由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協(xié)同合作院校將電子版宣傳資料,包含合作院校招飛簡章、南航招飛宣傳片、電子版招飛宣傳冊等發(fā)送至各相關高校教務處,由學校進行前期宣傳。
(二)報名推薦:2023年11月8日-12月25日
1.考生按照自愿原則,對照《報考民航飛行學員身體條件自薦標準》進行自我檢測,認為基本符合條件,先在所在中學報名并填寫《報考南航飛行學員學生名冊》,由所在學校對考生的思想品德、現(xiàn)實表現(xiàn)、學習成績等方面進行審核登記并加蓋公章。
2.各學校完成報名登記后組織學生掃描二維碼填寫詳細個人信息。
(三)初檢面試:2023年11月13日-12月28日
1.自11月中旬起,由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和綜合保障部派出面試組在烏魯木齊市以及各地州相關學校開展初檢面試,招飛辦根據(jù)全疆報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初檢面試,詳細面試安排待明確后會再次發(fā)布。面試綜合評定合格者作為預選對象,進入招飛體檢鑒定環(huán)節(jié)。
2.面試合格考生須登錄“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招飛系統(tǒng))(https://mhzf.caac.gov.cn)按《考生手冊》要求進行信息查詢、考生注冊、填報招飛志愿組合以及參加招飛體檢鑒定、民用航空背景調查、招飛志愿確認等高考前選拔工作。考生通過招飛系統(tǒng)確認的“有效招飛志愿”,將作為考生填報高考志愿的依據(jù)。
(四)體檢鑒定(含心理學測試):自2024年1月起,視情分批進行。
1.由綜合保障部負責、人力資源部協(xié)助,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guī)范》(MH/T7013-2017)執(zhí)行。
2.招飛學生以學校為單位按招飛辦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含心理測試)。
3.體檢鑒定(含心理學測試)合格的學生在招飛系統(tǒng)中確認有效志愿,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背景調查申請。
由人力資源部和保衛(wèi)部派出調查組,按照《關于印發(fā)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guī)定的通知》(民航發(fā)〔2014〕3號)執(zhí)行。
1.考生根據(jù)《新疆招生與考試》找到對應的院校代碼和專業(yè),在提前批志愿中按個人意愿填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及“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考生所報院校不在招飛系統(tǒng)“有效招飛志愿”范圍內的,將視為無效志愿,招飛院校不予錄取。
2.對達到民航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招飛院校按招生章程根據(jù)填報志愿(招飛系統(tǒng)“有效招飛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高考成績、公布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yōu)錄取。
有意參加招飛的同學請密切關注“南航招飛”與“天山木棉”、“南航新疆分公司”微信公眾號及南航招聘網(wǎng)(job.網(wǎng)址未加載)。
南航招飛辦聯(lián)系方式:0991-3804017。
南航鄭重申明
南航歷年一直秉承陽光招飛,招飛過程公平、公正、公開,從未委托或授權其他單位招飛。敬請廣大應聘人員在應聘時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造成財產(chǎn)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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