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2)

責任書
2012/2/28
班主任、科任老師要對學生加強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要對學生嚴加管教,把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教學環(huán)節(jié)中,讓本班學生切實做到如下幾點:
1.上學、放學路上要走人行道,要靠右行,學生中午不能早于上課前半小時到校。
2.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嚴禁在路上扒車、拉車、追車。
3.不準玩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打火機、火柴、鞭炮、煙花等,不準帶危險玩具如子彈槍、彈弓槍等上學。
4.課間不要做有危險的游戲,嚴禁坐在滑梯扶手上滑行。
5.集會做操各班要整隊入場,嚴禁擁擠,嚴禁往下沖。
6.放學后要按時回家,不經(jīng)過家長同意,不能私自外出。
7.嚴禁到建筑工地施工現(xiàn)場去玩耍。
8.沒有家長帶領不準私自游泳。
三、獎懲規(guī)定:
1.本責任書的職責任務列入第一、第二責任人的工作責任目標,經(jīng)年終考核對加強學生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要大力表彰并進行獎勵,對落實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根據(jù)《學校安全檢查責任追查制度》追究第一、第二責任人的政治和經(jīng)濟責任,并實施一票否決制。
2.本責任書由學校納入每學期班級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nèi)容。
四、簽訂本責任書第一、第二責任人如工作崗位有變動,本責任書由接任者繼續(xù)履行。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一份,班級一份。
六、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學校。
利溝小學(蓋章)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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